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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09-30 20:55:26 点击量:
由西影传媒主办聚焦婚姻家事融媒体普法访谈栏目《家事有约》第二季,由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特约播出。本期节目以“筑牢未成年人网络防火墙 引导家庭教育树立新风尚”为主题,特别邀请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会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周苏鹏、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女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李露做客演播室以案说法。
李明在家庭关爱的环境中成长,自幼受到家人的悉心呵护。16岁时,他沉迷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一款游戏,并在未征得其成年姐姐李华同意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完成了游戏账号注册。为获取更多游戏虚拟道具与特权,李明多次使用父母账户向该游戏进行充值,累计金额高达10万余元。直至李父在进行生意账目核对时,才意外发现上述情况。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李父随即与游戏运营方及平台方展开多次沟通,提出退款请求,但均遭到对方拒绝。目前,李父已委托律师介入,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以缓解家庭所面临的经济压力。
十六七岁正值青春期,本是昂扬的年纪,很多家长不理解为什么孩子会终日沉迷游戏,痴迷其中并不惜为此高额付费?请根据您多年从事心理研究的经验,为家长们解读一下。
一是,好奇心和探索欲。青少年对于新鲜事物,总是有着很强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网络游戏呢,通常都有较为丰富多样的内容、新奇的玩法和不断更新的元素,这些正好满足了他们的这种心理特点。所以他们想要在游戏中去探索未知的世界、尝试不同的玩法,从而不断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二是,自控能力的不足。青少年的大脑还处在发育过程中,尤其是负责自控力的前额叶皮质还没有完全成熟,这就会导致他们在面对网络游戏的诱惑时,很难去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欲望,就很容易沉迷其中。
三是,认知的偏差。这也是青少年的一个重要的心理特点,他们通常只能看到游戏带来的乐趣和满足感,但却容易忽视过度沉迷游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还会受到游戏设计的诱导以及环境因素的影响。比如游戏中的即时反馈的机制、目标奖励系统和个性化的操作空间等等。或者是父母缺乏陪伴、同伴或文化环境的影响,也都会造成他们沉迷网络游戏的现象。
李律师:父母缺乏陪伴,的确,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父母在亲自养育和陪伴孩子方面有较多阻碍,比如最常见的阻碍是父母称自己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要出去挣钱,要养家糊口,有的因为父母感情不好,导致分居或离异,就逐渐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还有的父母为了生计去外地打工,孩子被留在家中委托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照顾,这些亲属往往会忽视孩子的教育及成长。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亲自的陪伴教育必不可少。
李明未经家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姐姐的身份证信息注册了游戏账号并多次进行游戏充值,充值的行为是否有效呢?
李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本案中,李明显然不是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此类纠纷中,当实施主体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我们需要辨别消费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符。在法律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充值合同、充值等行为一律无效,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根据其游戏充值的数额是否属于其年龄、智力能够认知的范围来确定。
关于充值数额及年龄在范围内如何认定,可参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来确定,即:“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本案中,李明充值10万元,显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数额,应等待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同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有效,否则属于无效行为。
家长在发现此类状况时,该如何保护家庭财产,申请退款又该首要保留哪些证据呢?有哪些申诉途径?
李律师:遇见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第一时间保留充值记录,比如充值的交易记录和支付凭证,充值时间和金额,再先联系官方客服。当要申请退款时,家长们可以联系客服进行核查,比如个人游戏账号、充值订单号、相关游戏角色信息等,要记录好孩子充值账单,账单齐全不能漏,此外还要准备好孩子与家长的身份证明信息、孩子的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体现和孩子的监护关系的这些证据材料,包括游戏聊天记录和游戏视频,千万不要删掉游戏,证明信息都在游戏里。
家长要尽可能的收集自己在消费时间段不具备消费可能性的相应证据,例如家长在消费时间段正在参加外出活动,不存在现场操作付款的可能性等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游戏公司退还充值款项。在起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要求退款、赔偿损失等。
周会长:在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沉迷网络游戏的孩子,一般都存在这几个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
一是,家长陪伴和关注的缺失,如果家长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长时间忽视孩子的情感需求,或者没有积极培养与孩子共同的兴趣爱好,那么青少年就很容易去在网络游戏这个成本较低的平台中寻找情感寄托和陪伴。
二是,父母的行为问题。有些家长本身就很沉迷手机,我们也见过很多家长对孩子严格管控,但自己却天天玩游戏、刷视频,那么孩子也很容易会认为这是一种正确的休闲方式,从而增加沉迷的风险。
三是,价值观引导的偏差。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如果过于强调孩子成绩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孩子内在品质和兴趣培养的引导,就可能会导致,孩子在现实中找不到成就感和价值感,所以他们就需要在网络游戏中去寻求满足。
李律师: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必要的教育、监管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付款账户信息,在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案件中,李明多次、长时间玩网络游戏并对游戏账号进行多笔大额充值,而在这么长的时间之内李明的父母对这个行为毫不知情,在实务中,法院审理时往往会认为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未作必要的管束,同样对于涉案损失的造成具有过错,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必然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本案当中,李明累计向游戏平台充值的十万元能否被全部退还?有着怎样的退费标准?
李老师:公司人合性的挑战,公司章程的限制、其他股东的态度;2.股权价值评估的复杂性;根据股权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性质,分割股权时要遵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公司法》的共同规定。李律师: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存在的难题是,股权作为一种价值不断波动的财产,如果争议双方不能就股权的折价达成一致,便产生了民法所倾向保护的婚姻家庭利益和公司法保护的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冲突。
2024年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游戏服务时因消费行为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给出了规范意见。针对广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游戏退费问题,该标准表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监护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各自责任。
周老师:采用股权代持方式、优化股权架构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家庭教育与引导亦不容忽视,尤其在防范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方面,家长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着力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与消费观。当前电子支付日益普及,未成年人接触实体货币的机会减少,对金钱缺乏具象认知,易产生非理性消费行为,因此需加强其财务意识教育。
其次,家长应妥善保管个人账户信息。青少年自控能力相对薄弱,易受外界诱惑影响,产生冲动消费。通过隔离其与支付手段的直接接触,可有效约束非理性的消费行为。
最后,构建并维护良好的亲子沟通机制。家长需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与内在需求,鼓励其在遇到困惑或产生想法时主动交流,从而在情感与价值认同层面给予积极回应,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自我认知与消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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